首页
补贴标准
报废标准
报废流程
解体展示
报废新闻
关于我们
联系我们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第五条,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
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。
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。
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。